jbojbo10月16日,息县张陶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在开展日常执法检查中,发现乡陶源社区小游园绿地遭到破坏,严重影响城市绿化管护。乡执法队员立即收集违法事实相关证据,迅速找到当事人,并告知其违反了《河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》第十七条第(一)项,损坏城市树木、花草、草坪或盗窃绿地设施的规定,并且根据《河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》第二十一条第(三)项规定: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,责令停止侵害,可以并处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,造成损失的,应当负赔偿责任的行政处罚。
通过执法队员的批评教育,当事人表示以后不会再犯,执法队员对其开具责令(限期)改正通知书,责令其于2023年10月20日前改正违法行为,并将绿地恢复原状。10月20日执法人员在复查时发现当事人已停止侵害,并将绿地恢复原状。鉴于其悔改态度诚恳,并未造成损失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33条规定: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,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,不予行政处罚。故决定对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。乡执法人员表示以后会持续跟踪相关破坏绿化的违法行为。
下一步,乡执法大队将加大整治各类毁绿、侵绿、占绿行为的力度绿化,并对已整治清理的占绿毁绿问题进行不定期“回头看”,加强监督管理,用实际行动守护绿化成果,提升城市颜值,共建绿美张陶jbo。